地藏本願經講記(七)

【利益存亡品第七】


  此品是地藏菩薩說,也是度生之緣。以三寶威光,能救亡者超出三途、八難;又能令存者增福、增慧。三寶是度生之緣,除此以外,無人能救眾生,乃至拜祭鬼伸魍魎,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唯仗佛力、法力、供養僧力,方能存亡兩利;令無數鬼神,聞之慚愧,皆發菩提之心,而求三寶無漏功德。

  【爾時,地藏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我觀是閻浮眾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脫獲善利,多退初心。若遇惡緣,念念增益。】

  此乃閻浮眾生識心無定之文。

  地藏菩薩在此閻浮洲,度眾生度得多,眾生心性非常熟識,故白佛言:“我以慧眼而觀閻浮眾生,第六意識雖能分別諸法,但不了諸法無性,更不了諸法本性空寂,所以妄計實有,著善、惡相;以妄計故,舉心動念,無非是生死之罪,總不能超出生死範圍,在生死海中打圈轉。僥倖獲得作善,得利;但當獲利時,卻忘記昔日作善之因,多數退而不繼續修善,所以其福利不久亦盡”。

  “若遇惡友、惡境為其助緣,便去造罪。一次、二次、三次造罪,惡種增加,惡種內薰,念念造罪,不能自拔了。所以‘善退惡增’乃閻浮眾生之心病。”

  【是等輩人,如履泥塗,負于重石,漸困漸重,足步深邃。】

  此喻閻浮眾生,善退惡增。

  “如履泥塗”,指退善;“負于重石”,指作惡;“漸困漸重”,指惡增;“足步深邃”,指墮三惡道。不能自拔了!

  【若得遇知識,替與減負或全與負,是知識有大力故,複相扶助,勸令牢腳。若達平地,須省惡路,無再經歷。】

  此乃知識能救之文。

  地藏菩薩說閻浮眾生作惡,漸困漸重,不能自拔,唯知識能救。“知識”者,三寶無漏功德啊!“若”者,僥倖之辭。“僥倖遇到三寶中善知識,替其向三寶中求救,與其減罪,或全滅其罪。三寶有如是大威神力,因三寶是無漏功德,能滅有漏之罪;又能扶其修善,助其不退。三寶教訓能令其牢腳,踏實行善,因此得達人天平坦之地,須省作惡是三途惡路,從此再不造罪、再不退善,三寶知識之力啊!”

  【世尊!習惡眾生,從纖毫間,便至無量。】

  複舉習惡易增之文。

  “世尊,眾生萬不能作惡,一作惡就有種子;種子起現行,又令汝第二次造罪;第二次造罪,內薰為種子,惡種子又增加;種子複起現行,其力更大,無辦法不去造罪。如是種子起現行,現行薰種子,種現相薰,便至無量。”所謂一件穢、兩件穢,一穢下去,就不能自拔。所以佛教弟子懺悔,初夜造罪,初夜就懺悔,便容易拔罪,莫待天明,天明則種子已種下八識田中,就難拔了。是以覆藏過失之人,其罪不滅,唯有一直增長下去,如樹大難拔了。

  【是諸眾生,有如此習。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宜為設福,以資前路。】

  地藏菩薩說:“閻浮眾生既有如是惡習,習惡不能自拔,難免命終時,墮落惡道。若其父母,識得三寶之力,宜為設福,求三寶之力,以資助其前途之路。”無常偈雲:“勝因生善道,惡業墮泥犁,唯有佛菩提,是真歸依處。”

  【或懸幡蓋及然油燈、或轉讀尊經、或供養佛像及諸聖像,乃至念佛菩薩及辟支佛名字,一名一號,曆臨終人耳根,或聞在本識。】

  此乃設福之文。

  三寶福田最大,而且是無漏福,故向三寶求福。“或懸五色長幡,豎在刹杆上,隨風飄揚,供養三寶;或懸寶蓋,覆佛像上”。維摩經長者子以蓋供養釋迦尊曰:“我今奉佛以微蓋,於中現我大千界。”“或燃油燈供養三寶,仗三寶力燈光照諸幽冥,苦痛眾生蒙此光明,暫得離苦,得互相見”。

  “或讀誦大乘經典轉入心田,種下大乘善根。當誦經時,自聞他聞,皆獲法益,亡者承斯經力,亦得超升。或供養佛像,種種香油、香、華、燈、塗、果、樂,如佛在世等無有異;供菩薩像,功德亦然”。

  “乃至念佛萬德洪名及辟支佛名,皆是無漏功德,曆臨終人耳根,一直入本識(指第八阿賴耶識),下為佛種。”所謂“法音經耳,功報彌劫,一曆耳根,永為道種”。

  【是諸眾生所造惡業,計其感果,必墮惡趣。緣是眷屬為臨終人修此聖因,如是眾罪,悉皆消滅。】

  能滅諸罪之文。

  “是諸眾生,在生所造惡業,計其果報,必墮惡趣;今緣眷屬,為臨終人修此種種供養三寶,仗三寶無漏功德,結將來成佛之果”,故雲“修此聖因”。三寶無漏功德,尚且令人成聖,何況“此人有漏諸罪,而不悉皆消滅耶”!

  【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前文是臨命終時,在三寶種福,能令亡者,不落惡道,眾罪消滅。

  此文“若更為亡者,七七四十九日內,廣造功德,供養三寶,仗三寶之力,能令亡者,不但滅罪,而且增福;以增福故,承此福力,生人天上,享勝妙之樂。現在眷屬,為作福者,所得利益,更多無量。”所謂“冥陽兩利,存亡獲益”。

  因人死,若非有極重罪,其中陰身,七日一死生,如是七次死生,共四十九天,方定其罪福,轉生六道。所以在四十九日內做功德,能令亡者,增福滅罪。

  【是故我今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勸于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魎。何以故?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

  此乃鬼神無力之文。

  除三寶之外,一切天龍八部、人非人等,未出三界者,皆是有漏。縱許天龍,有有漏福,亦不能滅有漏之罪。因是之故,所以地藏菩薩對世尊說:“若天、若龍、若八部、人非人等,皆應勸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生靈,取其血肉,造諸惡緣,去拜祭鬼神,及求諸魍魎”。

  “何以故?爾所作殺生、害命之罪,拜祭無智鬼神,全無纖毫之力能利益亡者;不但無益亡者,而且所作殺生、害命之罪緣轉增,亡者加深其罪。”

  【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

  此帶累亡者善緣晚生之文。

  “假使亡者自己有福,來世應生善道;或現在之世,不經中陰,即生善道,應獲得見聖聞法之分,生在人天中,修諸善法。緣是臨命終時,被其陽間眷屬,造是殺害生靈、拜祭鬼神,種種愚癡不合理的惡因,令是命終之人,在陰間殃累對辯公庭--言非教他作,而晚生人天善處。”

  【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據本業,自受惡趣,何忍眷屬更為增業。】

  帶累亡者,加深其罪之文。

  上來亡者,有善殃累,晚生善處。“何況亡者,一生無少善根,純是惡緣,據其本業,自受惡趣之報;何忍眷屬,在其臨命終時,殺生拜鬼,作是惡業,更增其罪呢!”

  【譬如有人從遠地來,絕糧三日,所負擔物,強過百斤。忽遇鄰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轉複困重。】

  此為譬喻之文。

  “譬如有人”,指閻浮提眾生。“從遠地來”,指舍父逃走,從無始以來,入生死苦海。“絕糧三日”,指在生死海中,若有三無漏學資糧,可出三界。第一戒無漏學資糧,持戒清淨永不墮三惡道,即出三途。第二定無漏學資糧,有四禪八定,遠離貪欲,不受欲界生死。第三慧無漏學資糧,能破色、無色界生死,就出三界火宅,還自己的老家,登涅槃之彼岸,見慈父之佛陀,受如來的家業。若人絕了戒、定、慧三種資糧欲出三界,則難中難矣!況且迷真起妄,妄執五陰重擔為我我所,造十惡之罪,一惡具十,十十成百,故雲“所負生死重擔,強過百斤”。又臨命終時,忽遇不體心的眷屬,為其殺生拜祭鬼神,此罪加其身上,故雲“忽遇鄰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令亡者罪上加罪,故雲“轉複困重”。

  【世尊!我觀閻浮眾生,但能于諸佛教中,乃至善事,一毛一締[三點水旁]、一沙一塵,如是利益,悉皆自得。】

  此乃三寶無漏功德,乃至極小,煩惱不能壞,而終壞煩惱;生死不能壞,而終壞生死;業障不能壞,而終壞一切業障。因三寶功德,猶如金剛,一切不能壞,終壞一切。

  所以地藏說:“世尊,我觀閻浮眾生,但能于諸佛教海中,依教奉行。於三寶中,所作善事,乃至一毛之輕、一締[三點水旁]之微、一沙之小、一塵之細,皆是無漏善根。善根成熟,種子起現行,就能返迷成悟,破諸煩惱,成就出世利益,一得永得,不從他得。”

  華嚴經雲:“了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從他悟。”

  印度外道祠天,以金造天像頭,夜有賊來偷,天神不與,賊驚惶間,大呼南無佛一聲,取頭而去。天明大眾均曰:“無天神來附。若有,雲何被賊取頭去?”天神附一人身上曰:“賊來取頭,本不得,因賊大呼南無佛,緣此得便,取我頭去。”大眾均曰:“神不如佛,我們改奉佛罷!”

  【說是語時,會中有一長者,名曰大辯。是長者久證無生,化度十方,現長者身。合掌恭敬,問地藏菩薩言:大士,是南閻浮提眾生,命終之後,小大眷屬,為修功德,乃至設齋,造眾善因,是命終人得大利益及解脫不?】

  大辯興問之文。

  聞地藏說,但以佛教中,作絲毫之善,悉皆自得,不落空過。

  “即時會中有一長者,名曰大辯”。佛法有四大辯才,一、法無礙辯:諸法名相,通達無礙。二、義無礙辯:義理無窮,深悟實相。三、詞無礙辯:文詞藻章,華麗宣揚。四、樂說無礙辯:一法演無量法,一義含無量義,重重宣說,周旋無盡。印度“長者”,尊貴之人也。“久證無生”者,諸法本不生,迷故有生,妄見也;正見,則法法無生,生死本無,非有生死可斷啊!煩惱本不生,非有人斷於煩惱啊!業障本空,非有業被人空啊!法華經雲“諸法從本來,常住寂滅相”者,無生義也。金剛經雲“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諸法豈有生耶!中論雲“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是故說無生”。我們推窮諸法,不見起處,則諸法不生義定;不生則不滅,不增則不減,不垢則不淨,是諸法的空相。證此空相時,清淨本然,周遍法界,就是無生法忍也;是我們的清淨法身,無生無不生,大用現前,就可以分身十方,廣作佛事,隨緣度生。地藏菩薩分身十方地獄,也是這個道理。所以文中說“久證無生,化度十方,現長者身”。此方現長者,難保他方現菩薩身,或者羅漢身,因為無生無不生,能現一切身啊!合掌恭敬,問地藏菩薩言:“大士,南閻浮提眾生命終,‘小眷屬’指其兒女,‘大眷屬’指其父母,有時兒女超度父母,有時父母超度兒女,故雲‘小大眷屬’。‘為亡者修功德’,指懸幡、懸蓋、拜懺、誦經等,乃至設齋供養十方僧。‘造眾善因’,指燃燈、造像、佈施,以其功德回向命終人,得超升利益,及解脫三惡道之苦否?”

  【地藏答言:長者,我今為未來現在一切眾生,承佛威力,略說是事。】

  略說為亡者作福得益之文。

  【長者,未來現在諸眾生等,臨命終日,得聞一佛名、一菩薩名、一辟支佛名,不問有罪無罪,悉得解脫。】

  臨終聞名悉脫之文。

  長者啊!我仗佛力說未來及現在,一切眾生等(等字包含六道),臨命終時,神魂離身,一切放下,唯有一心聞佛名號,與佛功德相應;或聞菩薩名字;或辟支佛名字(皆是聖人,皆是無漏功德),一念相應,即時就能消滅罪垢,又能轉無罪而成有福。所謂有罪滅罪、無罪增福,故雲“有罪無罪,悉得解脫”。

  【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眾罪,命終之後,眷屬小大為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

  代做功德之文。

  我佛為俗人說法,必先戒論、施論、生天論。因俗人本不求了生死,所以佛對機施教,教其持戒及佈施作福,求生天上,永處福地。

  地藏說:“若有男子、女人,在生時未曾修一毫之善,多造眾惡--利己損人之罪,命終之後,假如眷屬,或小兒女、大父母,為亡者造福,懸幡、懸蓋、燃燈、燒香等福業。資生天上福堂,人間福處,故雲‘福利’。一切聖事,指誦經、念佛、拜佛、供齋等,皆法門正事,能獲出世三乘聖果,故雲‘聖事’。如是功德,七分中,亡者獲得一分,六分功德生人自得”。經雲:“亡後作福,死者七分獲得一,餘者屬現在。”

  【以是之故。未來現在善男女等,聞健自修,分分己獲。】

  以是之故,莫待死後,別人代汝做,何不生時自己修,七分獲得七分。況且現在身康力健,至誠而做,一心而為,可能十分,就得十分,故雲“分分自獲”。

  【無常大鬼,不期而到。冥冥遊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內,如癡如聾。或在諸司,辯論業果。審定之後,據業受生。未測之間,千萬愁苦,何況墮于諸惡趣等。】

  無福苦悶之文。

  身有生老病死,心有生住異滅,世界有成住壞空,一切無常。而且誰也不知何時死,更不知何處死,又不知怎樣死。有嬰兒亡、有少年亡、有的壯年亡,乃至老年亡。且孤墳多是少年人,莫待老來方修福啊!

  地藏說:“無常鬼,何時來,不會講給汝聽,多數突然而至,故雲‘不期而到’。等汝死了之後,中陰身在幽冥界空中遊行,此時又未知自己到底罪多福多,且中陰身更無常,七日一死,極其量,七七四十九日壽限,就趕快去投胎。牛胎、馬胎、鬼胎、人胎,誰亦不能自知,此時如癡如呆、如聾如盲。或者中陰身,在諸司辯論業果”。地府有五個官,一鮮官,審汝殺生幾何。二水官,審汝作賊多少。三鐵官,審汝邪淫次數,四土官,審汝兩舌口業。五天官,審汝飲酒鬥量。

  “如是辯論業果,有時心重境輕,其罪便大;有時心輕境重,其罪可小;有時作業心境俱重,則罪大惡極;有時心境俱輕,其罪微乎其微。如是辯論,審定之後,據業輕重,而受六道生。當未測之間,能不千愁萬苦!何況定了重罪,墮落諸惡趣,聞之更悲恐矣!”地獄判罪,殺生者,朝生暮死報;劫盜者,當作豬、羊受人屠割;淫失者,作鶴鶩獐麋;兩舌者,作橧梟鵂□;捍債者,為驢騾牛馬,故雲“據業受生”。

  【是命終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

  是命終人在七七日內,未受生以前,無不念念間,望陽間骨肉、父母、兒女、兄弟、夫妻等眷屬,代其向三寶作福,以資救拔。

  【過是日後,隨業受報。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無解脫日。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獄,千劫萬劫永受眾苦。】

  無救之文。

  中陰身過了四十九天,陽間骨肉不造福而來救,則隨本人之業而受報。若是有福猶自可,往生人天;假若是罪人,入三惡道,動經千百歲中,不見解脫之日;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獄,千劫萬劫受無間苦,更不知何日出離。

  【複次,長者,如是罪業眾生,命終之後,眷屬骨肉,為修營齋,資助業道,未齋食竟,及營齋之次,米泔菜葉,不棄於地,乃至諸食未獻佛僧,勿得先食。】

  營齋如法之文。

  複以無救墮苦之次,“長者啊!如是罪業眾生,命終之後,其眷屬骨肉,為修營齋,供養三寶,以此功德,資助亡者,最重要未獻佛、供僧慎勿自食”;若先自食,則成殘食。“殘食”者,食過之物也。若將殘食供佛及僧,全無功德,不如不作。

  “及營齋期間,慎勿將米汁菜葉,棄於地上。”供佛餘物,豈可棄地,棄地則不恭敬耳。應將殘物,待齋食竟,施與畜生。

  【如有違食及不精勤,是命終人了不得力。如精勤護淨,奉獻佛僧,是命終人七分獲一。】

  如法得力之文。

  如有違前文設齋之儀--先行自食;及不精勤護淨,以穢手觸食;米泔菜葉,棄於地上。如是不法,則命終之人,全無功德,了不得力。如精心勤力護淨、設食,奉獻佛僧,求十方僧人之福,則命終人,七分獲一分功德。

  【是故長者,閻浮眾生,若能為其父母乃至眷屬,命終之後,設齋供養,志心勤懇,如是之人,存亡獲利。】

  如法獲利之文。

  因是之故,長者,閻浮眾生若真能為其父母,乃至為其六親眷屬,命終之後,設齋供養三寶,以資亡者。則應志心誠懇、勤勞、護淨,如是如法設齋,則亡者、生者皆獲大利。

  【說是語時,忉利天宮有千萬億那由他閻浮鬼神,悉發無量菩提之心。】

  佛在天宮為母說法畢,放無量光明雲,無量天龍鬼神來會天宮,從佛聞法,滋潤心田。又聞地藏菩薩親口說,拜祭鬼神魍魎,無絲毫之力利益亡人,空受人間血肉祭祠,得無愧乎!皆由我等,從來未曾修無漏功德,所以不能救度亡者,我等何不齊發菩提心,求出世無漏功德,方能利益眾生,所以千千萬萬閻浮鬼神,皆發無量菩提之心。菩提心內具無量功德,故雲“無量菩提心”。

  【大辯長者,作禮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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