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出招 香港將有叛國罪
自由時報– 2015年1月21日
立法針對爭取真普選港人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香港去年延燒兩個多月的爭取真普選「雨傘運動」,促使親中國政治人物要求以另類方式,讓二○○三年因箝制異議而引發五十萬人上街、進而遭撤案迄今的「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死灰復燃」!香港媒體二十日報導,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區代表計畫聯手,在三月召開的北京人大與政協「兩會」上,提案直接將中國「國家安全法」適用於香港,以遏止主張「港獨」的「危險主張」。香港前特首董建華也表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只是時間問題,是遲早的事」。
基本法二十三條涉及「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國家、竊取國家機密、禁止外國政治性組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政黨與外國政治性組織建立聯繫」等七條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