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佛教財富觀對解決城市社會貧富差距問題的助益

梁勝興


    城市作為人類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的中心,在人類文明的歷史長河中承擔重要角色。商品交換的需要形成了最初的城市,城市伴隨工商業發展而發展,社會財富的聚散和分配也主要集中在城市,特別是19世紀工業革命帶來的科技進步和經濟繁榮,大量工廠在城市集中,造成農民不斷湧入城市,城市化現象自英國向世界蔓延。“世界人口急速城市化”,在2007年中,歷史上首次出現世界大部分人口居於城鎮的情況,被形容為“城市千禧”。城市成了文明的象徵,也是富足的標誌。然而,以聚層和財富為特徵的城市社會,貧富差距問題凸顯而成為許多罪惡的根源,這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面臨的困擾。預計到2030年,全球將有20億人口淪為城市貧民,城市社會因貧富差距問題面臨挑戰。中國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和城市化發展迅猛的同時,貧富差距問題業已成為當今中國最嚴重的社會問題之一,“中國權威部門的一份報告顯示,0.4%的人掌握了70%的財富,財富集中度高於美國。”嚴重的貧富差距,必然造成嚴重的貧富對立,一方面既得利益者不遺餘力地維護和擴展勢力,另一方面,貧弱群體常以極端的方式來表達不滿和爭取權利。如何從政治和制度層面縮小貧富差距,遏止貧富對立,是解決問題的實質所在。但是,貧富差距問題也就是社會財富的分配和佔有問題,社會對待財富的觀念,包括對財富的獲取、擁有和處置的思想及社會評價,都直接會影響貧富階層間的溝通和妥協,因此,社會財富觀念對社會和諧而言也是重要的因素,中國佛教思想中包含一系列佛法財富觀,本文旨在討論中國佛教財富觀與城市社會貧富差距問題的關係,認為在解決貧富差距問題上,弘揚佛教財富觀應是政治和制度的有效補充。

一、佛教財富觀的內容

    財富觀即人們對財富的看法和態度,是世界觀和人生觀的組成部分。佛教以修證佛果的最高境界為理想,自印度傳入中國,和本土文化融合,對印度佛教人生哲學有了巨大的發展和豐富,其人生觀以因果報應論為基礎,以心性論為特色,通過心性的轉化與超越,追求對現實世界的超越和解脫。佛教財富觀則是以不離佛法的方式取得財富和處理財富的發心和態度,在修持實踐層面上,以戒、定、慧三學為基礎,常常以對欲望和貪念的戒除為途徑。而在財富私有的制度體系裏,對財富的不均等佔有和處置權會自然引發人心的貪念,所以人們也自然把財富作為世俗欲念的象徵。但財富本身在世俗社會不可或缺的工具功能,以及社會發展階段性的現實狀態,使社會個體必須面臨獲取財富和處置財富的問題。所以佛教典籍和佛教故事中都不乏對財富的論述。這些論述與中國“重義輕利”的儒家傳統財富觀有融合、有超越並相區別,從屬於佛教人生論,有更圓融的理論價值和有極強的現實意義。就財富的獲取觀和支配觀觀說明如下:

    l、因果報應論支撐的財富獲取觀——正當性

    因果報應論是佛教人生哲學的基礎,認為事物的發展變化和人生命運都是因果報應支配的結果,而在世俗社會,財富始終是人生命運的一個重要指標,所以,佛教因果報應論也就成為佛教的財富觀的理論基礎。

    釋迦牟尼的十二因緣說給佛教因果報應論奠定最初的基石。《佛說緣起經》載:“雲何名緣起?初謂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說明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等十二因緣是一個生閉環過程的連環鎖扣,是眾生苦難的緣由,若要了生脫苦,就要斷了這緣由。其中,無明、愛和取被稱為煩惱的迷惑因,即斷除這個迷惑因,就可以免除生死苦。無明是迷惑妄念,愛是七情貪愛,取是隨心攫取,因無明和貪愛,就自然去隨心攫取以滿足愛欲,就自然要因貪得無厭,沒有限制而造業生苦果。這個取的過程,就包括財富的攫取,涉及財富觀,所以佛教的根本理念就是要戒除貪愛,了斷無明,從而超脫財富。

    同時,佛教為達到其理想境界提供了八種途徑和方法,即八正道,在安世高譯的《佛說八正道經》、《增一阿含經》的《四諦品》和南傳《相應部經典》中有詳細的解釋。其中“正命”、“正業”,即正確的行為和正當的生活,是實際生活的重要指導,與財富直接相關。“正命”是“正業”的前提,而“正業”在現實中離不開財富的維繫。這樣,佛法就從兩方面給財富給予規範:一是承認財富在現實生活中的正當性,二是要求獲取財富的正當性。

    《雜阿含經》說:“營塵之業者,田種行商賈,牧牛羊興息,邸舍以求利。”從具體層面說明現實社會中經濟生活的正當性。財富不是佛教所排斥的,而是為延續法身慧命,保全色身資糧的力量。佛教強調的是獲取這一資糧的正當性,即正當的獲取財富,這與中國傳統的“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謀而合,但佛法有更精深的因果報應理論作為道德支撐的基礎。

    佛教因果報應論傳入中國時,給中國人帶來全新的人生視角和價值觀念,對傳統思想和倫理價值都帶來直接的衝擊。在固有思想與外來哲學的對立、交流和融通的過程中,佛教有了中國化的結果,當然也發展和圓融了佛法的核心理論——因果報應論,中國佛教的財富觀也因此有了新的血液。

    一是強調因果律的普遍性和道德性,那麼取得財富的手段和引發結果建立起的業報關係,就會在個人現世命運和未來世的生命狀態和苦樂形態中映照,且具有善惡道德的特性,認為因果有善惡,主張行“十善”去“十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無終止期限,無人倖免。這就要求在財富取得的正當性問題上不能存在僥倖心理,行為與結果的關係是必然的,一造作即種因,那承受這一結果的命運就無處可逃。且道德的善惡是未來結果的決定性因素。慧遠的《三報論》言:“經說業有三報:一曰現報,二曰生報,三曰後報。現報者,善惡始於此身,即此身受。塵報者,來生便受。後報者,或經二生三塵,百生千生,然後乃受。”說明人的行為的善惡必然導致命運窮通的回應。這種回應成為“業報”,並不因為人的自然死亡而終止,而是在過去、現在和未來三世的環線上總要得到表現,總是要承受和負責。

    二是通過三世因果說強調行為主體責任自負,自作自受,同時讓因果理論在解釋現實現象時具有圓融性。社會常有善良者貧夭,作惡者福壽的現象,中國傳統報應論為解決這一問題,把報應主題分離開來,不是不報,報在子孫,如《周易·坤·文言》雲:“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這可能跟中國傳統的家族觀念有關。而佛法則有更高的眼界,認為眾生在解脫之前,都在生死中迴圈,在此死,於彼生,在六道中輪回承受生命之苦,至於生於何種狀況、那樣狀態,則有業力來決定,在自己生命的迴圈三世中報應。“父作不善,子不代受;自作不善,父亦不受。善自獲福,惡自受殃。”(郗超《奉法要》)佛法通過輪回說將報應的主體規定為行為主體本身,造業者即受報者,這樣把利害關係應在行為者自身,切身的關係更有利於引導人們行善去惡,在財富獲取行為中可更有效的阻嚇巧取豪奪等罪惡的方式,從而達到善的道德導向,產生獨特的社會效應。

    2、佛教佈施理論構建財富的處置觀——無緣慈善

    佛教對財富的處置觀念體現在佛法的佈施理論裏,認為財富的功用是保障生命的存在,非個人享樂,應利樂眾生。佈施財富即證得佛果的方法,位列“六度”之首。“度”梵語是“Pa^ramita^波羅蜜多”,“到彼岸”的意思。從生死大海之煩惱此岸,度到涅槃究竟之覺悟彼岸,達到修行的理想。六度就是六種到彼岸的方法,分別是施度、戒度、忍度、精進度、禪度和慧度。施度即佈施,分三種:財施、無畏施和法施。我們這裏討論佛教的財富觀,對無畏施和法施擱置,單總結一下佛法在“財施”上的觀點和論述如下:

    一是佛法強調以正當手段獲取的財富佈施才能得到圓滿的果報,否則,雖有功德,卻藏戕害。《佛說十善業道經》說:“爾時,世尊複告龍王言:若有菩薩,依此善業于修道時,能離殺害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長壽無夭,不為一切怨賊所害”、“離不與取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最勝無比,悉能備集諸佛法藏”、“離非梵行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其家貞順,母及妻子,無有能以欲心視者”、“離虛誑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離眾譭謗,攝持正法,如其誓願所作必果”……就是說如果有行菩薩道的人,能夠通過正當手段賺取的錢施捨,招感的果報除了“常富財寶無能侵奪”外,還會得到手段本身帶來的善報,強調正當獲取的財富佈施惡果報圓滿性,帶有惡的手段必然有相應惡報的隱藏意義。經又雲“是為大士修菩薩道時,行十善業,以施莊嚴所獲大利”。這是大士在修佈施時與十善業的關係,在行十善的基礎上修持,才有相應好處和利益,這也正符合佛法的因果報應論這個根本。

    二是佛法的佈施是無條件的,有“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精神。其他宗教和社會道德規範中也講究奉獻和施捨,講究慈善和關愛,但大多立論粗疏,講條件和回報的,南懷瑾講“佈施學”說佛教的佈施是“以別人的痛苦和需要為自己的痛苦和需要”,反對為一定物質或精神的目的去佈施。指出“這實際上是一種很功利的做生意心理,投下少量的金錢,而圖一本萬利的結果”。“世尊語毗耶娑大仙人言:汝聽!施報復有施分。何義佈施?既佈施己,自食自淨,施已報轉,故名佈施”(《毗耶娑問經》),就是講佈施發于本心,無求回報的自然善意,才是佛法“無緣大悲,同體大慈”的注解。《毗耶娑問經》又雲:“佛言:大仙,汝今善聽,佈施報法。若有心信,一切施與,故名佈施。不畏未來,而行佈施。不輕毀他,行佈施者,乃名佈施。”當代佛學大家南懷瑾先生通過對這句話的深入淺出講解,總結佛法真正佈施的原則:

    “第一,要自己真有心幫助人,而不挾帶任何別的思想。第二,佈施不能怕將來的結果。常言講,做好事‘善門難開’,真要做好事,自己就要真心當傻瓜。第三,不要輕毀任何一個人,這是大乘佛法的菩薩戒。”佛教的施捨實際上就是做慈善,但這樣的慈善不同於我們世俗社會常規的慈善,是無緣關照,是“心信開眼,生愛念已,舍物施與,心常普緣一切眾生。”是博愛精神,是樂善好施,視幫助別人為種植福田,且“不簡福田”,即不揀選幫助物件,對幫助物件不起分別心,沒有任何附帶條件。所以我稱之為“無緣慈善”。

    經再雲:“大仙當知:有五種施,施主滿足。何等為五?一者,時施;二,施行人;三,施病人及瞻病者;四,施法器;五,施欲行異國土者,是為五種。複有五施,何等為五?一者,法施;二,資生施;三,屋宅施;四,燈明施;五,香鬃施,是為五種。”

    這些是佛指出的淨施的做法。“真正純淨的佈施,就是要有愛心,尊重人家、信任人家,樂意幫助任何一個人;慈心,即對一切眾塵起慈悲心。‘常心’,不是一時衝動,這是理性指導下的恒久的愛心。”(引自南懷瑾講《毗耶娑問經》的記錄整理稿)

    這些純淨佈施的具體方式功德圓滿,與存在某種條件和不足的三十三種不淨佈施的相映,為“無緣慈善”的做法作具體的指引,增益社會的慈善風氣,其圓融和精細對現代慈善的理論根基應是強大的裨益。

二、中國城市社會的貧富對立的道德抑制——佛教財富觀的作用

    1.中國城市社會貧富差距問題導致貧富對立的現實

    長期以來,我們認為城裏人的日子比農村好過,因此除了少數傳統“三無”物件以外,城市裏根本不存在貧困問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下崗職工問題日漸突出。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在1994年進行的一次抽樣調查結果顯示,認為貧富差距嚴重和比較嚴重的占被調查者的72.8%,認為一般的占12.6%,認為不嚴重或不太嚴重的僅占7%,而且這一看法在社會各階層中具有很強的一致性,認為貧富差距問題嚴重的各階層的比例,工人為75.3%,幹部為80.3%,科技人員為71.4%,私營企業主占75%。

    2000年7月,根據國家計委社會發展研究所與國家統計局城調隊聯合對6個城市居民進行問卷調查,對當前收入差距拉大不太能接受和完全不能接受的占被調查者的36.5%,認為一般的占40.8%,認為勉強可以接受和完全可以接受的占19.7%。中國政府推出了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次重大進步,但據民政部2000年9月份提供給國務院“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會議的背景材料,2000年6月份實際處於城鎮低保線以下的人口是1382萬,而當時領取城鎮低保費的只有303萬人。民政部的解釋是有多少錢辦多少事。

    在改革開放經濟繁榮的背後,由於制度設計和政策探索中的不完善,導致腐敗、社會公平性缺失,貧窮人群的保障和轉化體系受阻,而且體制轉軌時期,舊體制被打破而新體制還未建立,這時制度不健全,法制不完善,由此產生的混亂使違規者有大量空子可鑽。他們以權謀私,權錢交易,非法經營,利用政策空子謀私利,獲得了大量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形成了一個利用制度不健全而致富的特殊利益集團,與合法經營致富的群體共同構成富裕階層,擁有比例巨大的社會財富。同時,下崗人群,受教育和能力低下者,以及破產和工作機會不足,導致一批數量龐大的貧窮階層,由於積弊難解,階層之間的矛盾在實際和心理層面都難以化解,常常表現在一些群體性衝突上,形成階層間的對立。

    嚴重的收入集中化強烈地阻礙了大多數民眾對發展的參與,從而妨礙了社會的健康發展和各個階層的和諧。

    2.佛教財富觀在道德層面對貧富階層對立的軟化

    社會對個人物質利益追求的鼓勵,“金錢至上”的拜金主義成為近代流行的財富觀。拜金主義經常被批評為造成現代社會物欲橫流、道德淪喪的淵源之一。佛教財富觀,以不可替代的神聖和超越性駐留在許多城市信仰者心中,讓他們如法的獲取和處置財富,成為城市社會生活的積極方面。無論貧富,佛教財富觀以其博愛關懷的特性,可以成為社會的道德共識,還以其特有的宗教震懾作用,能有效抑制拜金主義引發的享樂主義和消費主義財富觀,從而創造富人的樂善好施風氣和窮人感恩思變的社會和諧文化。

    目前中國的富人階層有兩類人群,一是鑽改革空子非正當致富的特殊群體,二是合法經營和勤勞致富者。根據本文佛教財富觀的第一原則——因果報應的財富正當性原則,會給第一類富族施加道德自責,從而引發贖罪心理,對第二類富人則增加道德榮譽感或宗教歸屬感。佛教財富觀的第二原則——佈施理論支撐下的無緣慈善原則,會給兩類富人帶來道德救濟和果報圓滿的途徑,從而引發樂善佈施的富人仁風。對窮人而言,接受佈施能使他們減輕對富人的仇視和敵意,建立感恩和理解,同時有了改變命運的基礎。

    中國貧富差距問題在國外發達國家發展初期已有預演,他們的富人階層從揮金如土到樂善好施的境界轉變,會給佛教財富觀深入中國富人階層以榜樣作用。國外大多數富人早己脫離暴發戶的及時享樂心態,他們積極納稅,解決就業,熱心捐助,受到社會的尊敬。最有說服力的莫過於比爾·蓋茨,不給子女留財富,專注慈善的做法使世人倍受震動。中國富豪近年來的成長也十分可喜,在四川地震中湧現的大批慈善企業家就令人刮目相看,與佛教財富觀的境界不謀而合。

    宣揚佛教財富觀也是樹立財富擁有者品質的途徑。不少經過財富的積累之後揮金如土,豪宅、名車、遊艇、奢侈消費應有盡有。如果他們在物質享用後的精神空虛中接受了佛教財富觀會怎樣呢?是否在道德層面或宗教層面給社會以財富的回報,為社會的和諧,其實也是給自身栽種福田呢?

三、結語

    在社會生活中,財富是人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經濟基礎,財富的組合與分配體系是社會生產進步的必然方式,同時財富的流變過程,由於不完善的社會體系本身,導致財富的集中和貧富的分化,導致社會衝突和矛盾。

    從佛教以克制物欲氾濫,增進精神純淨為人類目的,這與我們的現代經濟生活追求財富的增加在表面上似乎背道而馳,但本質上其實有一致性,他們都有共同的精神價值——人類的幸福。就社會的意義來說,佛教財富觀有利於抑制財富擁有的“異化”。財富是人類的創造物和賴以生活的物質資糧,而當財富“異化”為階級、地位、身份屬性時,財富就淩駕與人格之上,使人群產生分化和對立,於是人淪為財富的奴隸。佛教的佈施精神複歸財富的本用,滿足自己的基本需要,同時也不傷害別人,更多地財富奉獻給別人,回復給社會。

    我們運用佛教財富觀于現代的經濟生活,利用宗教道德的力量給財富以善惡品質的賦予,起到平抑貧富差距的目的,符合人類共同的崇高精神價值,也契合中國改革開放實現共同富裕的最初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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