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知正見是學佛的根本

文:釋昌明

‘一個佛弟子,特別是出家人,不但要正信,還要有正見。缺乏正信正見的人,不能說是真正的佛子。所謂正信,便是理信、智信。令人信仰,合乎真理,透過理智,然後啟信,謂之正信。否則便是邪信,亦即是迷信。然理信與邪信,智信與迷信的分野,可從信仰之動機,以及所信仰的物件而判斷。’

人們信仰宗教的動機,如果是為尋求真理,瞭解人生,非為趨吉避凶,而是要理解人因何會有吉凶?不是為勤求富貴,棄舍貧窮,而是要研究人因何有富貴與貧窮?非為追求物欲的享受與滿足,而是要發掘智慧,為了重建精神文明,便是正信;否則,便是迷信。世上有人,往往為達名利的野心,為遂私欲的佔有,而求神拜佛,其動機都不正。動機不正的人,即使是在拜佛,也是迷信。

人的信仰,有了正確的動機,還要充份理解所信仰的物件,如果僅憑一時之高興,或情感的衝動,而盲從附和,人云亦云,何止迷信,徒勞無益,反而會被外道利用,淪為魔眷。墮落邪道,實在不幸。然則,學佛的人,豈可不慎?

佛教教主釋迦牟尼佛,生於人間,長於人間,覺悟成佛都在人間。既有歷史可考證,還有聖跡可尋覓。絕不是信徒幻想出來的人物。當日釋尊,徹底覺悟人生真諦,宇宙原理之後,即本其先知覺後知,先覺覺後覺的精神,將自己所覺悟之真理,及發掘真理的經驗與方法,告訴世人,目的令世人和自己一樣,理解真理,認識人生,覺悟成佛。同時鼓勵世人,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了義教不依不了義教,依智不依識,是何等的客觀?又是何等的理智?故先哲梁啟超說:“佛教的信仰,是理信而非迷信,是入世而非厭世,是兼善而非獨善。”

正知正見

一名真正的佛弟子、出家人,由於信仰釋尊的思想與言行,信仰釋尊所證的真理與所說的修學方法,信仰弘傳釋尊正法的聖僧,所謂正信三寶,因而獲得正知正見的啟示。在正知正見的領域中去修學,去自度,去度人,最後自行具足,度他圓滿,福慧莊嚴,必然成佛。否則,知見不正,盲修瞎煉,何止自誤,抑亦誤人,猶如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淵,多麼危險?

正知正見的結果,便是八正道的實踐。因為人有正見,其思想必然純正,謂之正思維。思想純正的人,出言吐語,必合乎真理,順乎人情,不妄不綺,謂之正語。人能思想純正(意業清淨)言必契理(口業清淨)自然遠離邪行,品格端正(身業清淨),如是本清淨的三業,從事世間正當的事業,謂之正業。從事社會正當事業的人,絕不會以奸詐心,現奇異相,或自贊毀他,貪求信施,或妄談吉凶,妖言惑眾,或現神通示威,使人畏敬,或以名利收攝人心,反而能遠離五種邪命活,謂之正命。捨棄五欲,勤求佛道,行契于智,證契於理,謂之正精進。除諸妄想,不為邪念所侵,志于正道,勤於正行,念行一致,謂之正念。遠離邪念,散念,收攝身心,趣向真如,深入實相,謂之正定。

正見,正思維,正念,正精進,屬於三無漏學中的慧學;正語、正業,正命、屬於戒學;正定屬於定學。所謂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是每個正信佛弟子必須遵循的正途。不然,舍此正途而不由,反而利慾薰心,謗諸聖賢,自稱活佛,自謂有福。殊不知高級洋房,名貴汽車,鑽石,光亮皮鞋,僅人間有限有漏之福,與此間比利華山富豪比較,已相形見拙,何況釋尊的出世財富?又甚者,有人竟言釋尊非正等正覺,而自己則稱為無上師,然則佛亦不能在其上矣!有人問她:佛有六通,福慧圓滿,你是不是呢?竟然答是。這種以佛自居,大言不慚的人,證之于楞嚴經,自然無可循形。學佛的人,原想了生脫死,超越三界,跳出輪回,今竟然走火入魔,現世淪為魔鬼,死墮無間地獄,實在可惜,真可憐湣。所以,我說學佛的人,先決條件,就是正信正見,不然,寧可不信,猶勝邪信、迷信。

深信因果

學佛的人,具備正信正見外,還要深信因果,若然撥無因果,便是邪知邪見,為害甚大。征諸事實,世出世間,十法界聖凡,無一不受因果定律支配,任何人和事,皆不能超越因果範圍,即使釋尊說法49年,亦不外說明一切諸法的因果原理。所謂因果原理,是指宇宙萬有,莫不各有其原因及結果。例如,以天時論,日月繞須彌為因,人間分晝夜是果;寒冷為因,霜雪為果。以人事論,求學為因,知識為果;勤儉為因,富裕為果;驕奢為因,貧窮為果;善惡為因,苦樂為果。就科學言,物理則冷熱為因,縮漲為果;化學則一氧二氫為因,成水為果;在數學則以乘除為因,積商為果;在醫學,則內傷外感為因,疾病為果。以此類推,一切事的成敗興衰,一切人的富貴貧賤,無一不是由因感果。因之與果,如影隨形,絲毫不爽。

再說出世佛法,知苦斷集,慕滅修道為因,出三界,了生死,證阿羅漢位是果。深山靜坐,春觀百花開,秋觀黃葉落,悟知世態無常,人生不永,進修聖道為因,證獨覺位是果。知諸法緣起性空,修十二因緣還滅門為因,證緣覺位是果。發菩提心,勤修佛道,上求下化為因,分斷無明,分證法身,登法王子位是果。深達實相,無明盡,福慧足為因,覺悟成佛,菩提圓滿是果。所謂修如是因,證如是果。然則因果之理,豈獨限於世間法?縱觀十法界聖凡,迷因則迷果,悟因則悟果,誰能撥無因果?

因果之道,通於善惡,修上品十善因,得上生天界果;修中品十善因,得生阿修羅果;修下品十善因,得不失人身果。做上品十惡因,感地獄果;做中品十惡因,感餓鬼果;做下品十惡因,感畜生果。如是善因善果,惡因惡果。故古人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又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征諸事實,信然!

又善惡因果,通於三世。三世,是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亦可以說是時間上的過去,現在,未來。例如:今生修善或作惡,未必即生受報;而今生之禍福苦樂,亦非一定由今生所作業因所感。根據三世因果之理,人生際遇多半由於宿世業因所感;而今生所作,又能為將來引生結果之因。所以佛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世有善人終生坎坷,此皆宿世惡業所感,與今生作善無關;而今生之善因,仍能招感來生善果。反之,世有惡人,竟然大富大貴,此亦是夙世善因,今熟所致;今生雖作惡多端,但由於宿世善因不可沒,故受善報;而今生所作惡因,仍招未來惡報。

昌明法師,字圓淨,俗姓蔣,名純凡,幼有異稟,性慈善而有奇志。因感悟塵世榮華如泡影霾電,遂毅然棄絕萬緣,赴江蘇雲臺山烏雲閣禮緣如老和尚座下披度。

法師參究佛學,顯密總持,勇猛精進,博覽經論,尤于《阿彌陀經》、《無量壽經》、《妙法蓮華經》、《楞嚴經》等典籍,反復誦讀至百遍亦不憚煩,每於疑難不解處,必靜坐思維,虛心請教,務求通曉,學以致用,自度度人。2008年,法師先後進入北京大學心理學系及清華大學首屆高級佛學研修班學習,這無疑為走上國際佛教弘法舞臺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008年10月,法師應荊州市佛教界之禮請,決定駐錫圓通寺,此當是法師弘法生涯之一大事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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