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呂健吉/華梵大學哲學系副教授(新北市)】
選舉原本就是以政見、政策或個人的政治魅力來爭取選民之愛,讓選民認同自己的訴求與形象。為了爭取這一票,用「愛」的本質之一「激情」來尋求支持,往往是最有效的方法。所以,我們可以看到,選舉期間個個候選人無不激情演出。
把這些選舉症候群和愛情的症狀相比,還真的是過之而無不及。候選人也是利用各種花招及激情的演出搏得選民的一票。
但也如同愛情一樣,當無法以正面的方式去爭取選民的認同時,卻是以最負面的方式迫使選民做最終的選擇,甚者是以激起人民的恨意,以意識形態去仇視或傷害另一個候選人、政黨的方式,去換取選民對自己的支持。
原本可以很歡樂的嘉年華會式選舉,在台灣卻因長期操弄意識形態與族群、政黨的對立,演變為每到一次選舉就是一次台灣人民愛恨情仇的大清算,選一次就激發一次彼此的恨意,有增無減。如此實非台灣民主之福。
理性之愛是尊重所愛之人有不同的選擇與意見,你可以讓選民不喜歡你的競爭對手,但不必要讓選民去恨你的競爭對手,更不必要去製造不同立場選民彼此仇視的心態。
今天,希望台灣人民能夠在投票的當下,用理性之愛來投下神聖的一票,也用理性之愛來接受選舉的結果,這才是台灣的民主之福,讓人民感受到愛,讓台灣人民學會真愛是尊重彼此不同的選擇!